武川县宏泰冶化有限公司
1台13500KvA电石炉 1台18500 KvA硅铁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武川县宏泰冶化有限公司续建1台13500KvA电石炉、1台18500 KvA硅铁生产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由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台13500KvA电石炉、1台18500 KvA硅铁炉项目
建设地点:武川经济园区
建设规模:续建1台13500KvA电石生产装置,1台18500 KvA硅铁生产装置。
工程概况:武川县宏泰冶化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武川县发改局批准建设1台13500KvA电石炉,1台18500 KvA硅铁炉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9949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或外协解决。电石炉已基本建设完毕,硅铁炉已完成基础,由于园区内供电不能配套的原因致使项目建设搁浅。目前供电已配套,企业计划续建完成本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瑞刚。 联系电话:13310322098
二、环评信息
评价单位: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西口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3686863
传 真 :0471-3686863
e-mail :hhkshps@163.com
三、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将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勘踏,并进行公众参与,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规划,结合环境现状监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分析、预测各环境要素的影响。
汇总各章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进行公众参与,在综合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请环保局批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和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及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您可以通过邮寄信件、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反馈意见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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