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000吨糖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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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和林县城关镇樊家窑村
联系人: 曹俊亭
联系电话: 0471-7360396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刘娟
电话 : 0471-3686863
传真 : 0471-3686863
e-mail : hhkshps@163.com
地址 :呼市回民区县府街西口
邮编 : 010030
邮编:224000
三、项目建设情况
规模:年产 3000吨糖醛项目;
建设地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内
行业类别: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工艺流程:
项目的生产采用直接法;产率约为8%-11%,将玉米芯破碎后置于水解锅内,玉米芯所含的多缩戊糖转变成木糖(戊糖);并在常压下采用硫酸法(催化剂)经蒸煮水解(加热脱水)后而制得。
2、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⑴废气: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烘渣锅炉产生的烟气。原料堆场的扬尘,生产中的微量的糠醛气体及少量的醋酸气体形成的异味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锅炉烟气经现状监测可达标排放,且其中不含有SO2;目前厂区渣场和原料堆场的防尘措施不利,造成环境现状监测值超标,报告中提出了治理措施,实施后可确保厂界无组织源达标。生产中的产生的异味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其厂区周围800m内没有敏感点,且在厂址下风向500m处已经感觉不到异味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⑵废水:主要废水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另一部分为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南侧的自然冲沟内,最终用于农灌。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现状所排污水完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可以满足农灌要求。
⑶ 噪声: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其次在声传播途径上采用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及加强绿化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厂区周围没有居民点,对该地区声环境影响小。
⑷ 固废: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玉米芯渣作为生产用燃料使用,生产过程中不烧煤,产生的锅炉渣可作为草木灰使用。
四、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可行性
3、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要求
5、项目建设和运营后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状况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3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4、 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5、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 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向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示发布单位: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示发布时间:2008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