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第五批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呼环通字[2008]2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命名第五批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教育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五批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的通知”转发于你们,希望你们站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更加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绿色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使被命名的自治区级绿色学校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引导市级以下的绿色学校向更高一级的绿色学校迈进,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力争使我市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元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通知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