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首页 | 政策法规 | 环境监察 | “创模”工作 | 政务公开 |  环境管理 | 科技标准 | 政务信息 | 空气质量日报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环境管理 >> 绿色家园 >> 正文

呼市环保局关于命名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决定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05 17:30:46

呼环字[2007]94号

呼市环保局关于命名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决定

各旗县区环保局、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2007年继续在全市开展了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要求和市级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在旗县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考核验收、综合评估,研究决定,命名回民区大青山野生动物园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宣教阵地作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坚持长效管理,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健全创建档案,提高创建水平、质量和效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命名 基地 决定

抄送: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旗县区政府。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12月25日印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责任编辑:sunjiang 文章作者:
新闻搜索  
 关键字:
 栏目:
热门新闻  
 
推荐新闻  
 >> 友情链接
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网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保护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2010  内蒙古呼和浩特环境保护局  晋ICP备05002035号
联系电话: 0471-000000 传真: 0471-0000000 电子邮箱: service@aaa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