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通字[2007]86号
关于命名2007年度市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旗县区精神文明办、环保局、民政局、社区办: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文明办、环保局、民政厅《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呼和浩特市绿色社区评定标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实地察看、问卷调查、考核验收、综合评估及研究决定,现命名新城区海东路街道公安厅社区等6个社区为市级绿色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绿色社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坚持长效管理,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力争向自治区级绿色社区迈进。同时在日常创建活动中要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其它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创模”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号召全市各社区向各绿色社区学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形成良好创建氛围,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2007年度市级绿色社区名单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办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命名 绿色社区 通知
抄报:自治区文明委,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自治区民政厅、市政府办公厅。
抄送:各旗县区政府。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2007年度市级绿色社区名单
新城区:
海东路街道 公安厅社区
东风路街道 丽苑社区(丽苑阳光城小区)
回民区:
新华西路街道 大庆路社区(景泰花园小区)
玉泉区:
小召前街街道 建华南社区(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电力二区)
赛罕区:
人民路街道 仕奇社区(托电花园小区)
和林县:
盛乐经济园区 蒙牛缘圆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