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规定
一、许可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医疗废物)
二、许可项目类别: 承诺件
三、许可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四、申报所需材料: 医疗废物申报表
五、程 序: 先由所在辖区环保部门初审 — 市级环保部门许可
六、收费标准: 无
七、承诺时限: 15 天
八、责任人: 韩 东 承办人:郭玉欢
九、联系电话: 6980974
十、投诉电话: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6621130、 6620771、 6620773
本部门投诉电话 6263110、 695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