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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生产许可证事项程序规定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28 16:04:02

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生产许可证事项程序规定

 

一、许可项目名称: 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生产许可证

二、许可项目类别: 承诺件

三、许可项目依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

四、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

五、程     序: 接件 —— 现场检查(是否按环保要求生产销售) —— 分管领导审批

六、收费标准:

七、承诺时限: 2- 3 个工作日

八、责任人、承办人: 胡建平

九、联系电话: 6262112

十、投诉电话: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662113066207716620773

本部门投诉电话       626311069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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