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环保局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范围:局机关(包括宣教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清洁能源办(包括行政大厅环保窗口)、监察支队、监测站、科研所。
二、首问责任制的认定。局内的工作人员对来我局办事或来电的人员,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接待热情、说话和气,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外来办事人员的询问。
2
、当来人、来电所询问的属于你的工作职责范围或是能够解答的事项,应按照工作程序予以受理或作出耐心细致的回答,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3
、当来人、来电所询问的问题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或不清楚,应作出耐心解释,并指引来人、来电者到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咨询;遇到重要情况和紧急事项,报告分管领导或局办公室,必要时协助处理。
4
、
当来人年长办事不便或其他办事有困难的必须予以协助。
5
、如果经办人外出或其他情况,首问责任人确实不能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释,使上门办事者满意。
四、首问责任制的实施与监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制在本科室、部门的实施和执行。适应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亮牌(证)上岗,凡对来人、来电不按本制度解答问题,态度生硬拖拉,甚至有意刁难者,经查实后,根据性质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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